海事和航标服务 大连市经济社会发展新闻发布会

发布日期:2021/5/14
大连正在加快建设海洋中心城市 保障水上交通安全 保护水域环境清洁

维护国家海上主权与人民利益 对于海洋中心城市建设 具有重要意义

5月12日,大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大连海事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陆军,大连海事局指挥中心主任李实祎,北海航海保障中心大连航标处副处长张岩,介绍海事和航标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相关情况。

充分发挥职能,服务大连海洋强市建设。

大连海事局和大连航标处主动对接辽宁、大连振兴发展、大连自由贸易港、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精准把握政策要求,充分释放港航振兴发展活力,助力大连海洋经济发展步伐加快。

一是服务大连湾海底隧道工程,助力“一岛三湾”核心港区发展。大连湾海底隧道工程是我国北方寒冷地区建造的首条跨海沉管隧道,2021年全年计划安装沉管10节,进行航道转换作业1次,截至目前已完成E1至E3沉管安装。

■ 大连海事局借鉴港珠澳大桥海事管理经验,因地制宜,优化施工及保障方案,尽量缩短封航时间,降低对港口码头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 修订《大连湾海底隧道水上交通安全工作手册》,实施清单化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及质量;

■ 开设船舶交通管理服务专台,全天候为工程水域提供船舶交通组织、交通流控制、船岸协调、应急指挥等远程服务,同时结合施工进度,轮调5艘海巡船艇,以确保每个重大施工节点至少有3艘海巡船艇参与现场保障。

大连航标处也将及时跟进,做好航道航标临时调整的服务保障工作,助力实现水上交通通畅与水下作业顺利的双赢。

二是服务国际大通道建设,助力大连口岸竞争力提升。大连海事局开辟国际干线集装箱班轮通行“绿色通道”,设立专用工作台,加强锚地和航道交通组织,全天候做好导助航服务,采用船舶靠泊计划“即报即审”工作模式,全力保障进出自贸区船舶尤其是集装箱班轮“零待时”,助力“辽满欧”“辽蒙欧”“辽海欧”国际大通道建设和“海铁公”多式联运高效发展。

三是服务海洋资源开发,助力海上风电、邮轮经济、特色滨海旅游等新业态发展。2020年疫情对大连的海岛旅游、邮轮产业产生一定冲击。“五一”小长假后,大连“海上游”将进一步升温,大连海事局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和专业优势,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同时,为大连海上旅游经济回暖复苏提供水上安全保障。

■ 大连海事局将通过“一个机构主导、一系列制度支撑、一个窗口对外”等方式,为庄河海上风电项目提供优质的海事水上安全监督管理与服务保障,最大限度降低风电工程用海、交通用海、渔业用海之间的相互影响。

■ 大连航标处也将提供优质的航海保障服务,为海洋新能源开发保驾护航。

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大连海事局和大连航标处将更加注重从企业和群众的办事体验出发,不断深化数字化技术应用,以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促进航运市场主体健康发展、茁壮成长。

一是破解政务大数据共享难题,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大连海事局和金普海关通力协作,通过数据交换和网络互联互通等方式,目前已成功实现海关出具的危险货物包装性能证和使用证与海事监管系统的共享功能,有望解决企业需往返海关与海事现场窗口人工传递纸质单据办理口岸核查的老大难问题,基本建立起“企业自主申报、海关系统自动生成证书、海事系统智能校验”的口岸危险品联防联检联控的工作模式,让“数据多跑路、企业少跑腿”,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提高危险货物及进出境船舶的通关速度。

二是实现国际航行船舶“极简审批”,提高通关效率。大连海事局依托诚信管理,落实“减证便民”,推行国际航行船舶进口岸审批告知承诺制,用审核材料的“减法”换取服务的“加法”。船舶或其代理人办理国际航行船舶进口岸手续时可以自愿选择实施告知承诺制,从而免于提交船舶适航证书、船员证书等证明材料,无需像从前那样上传数十页的证书扫描件,大大节省了申报和审批时间,许可证办理时间较过去提速半小时以上,预计每年可为企业节省时间约3000小时。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筑牢海上安全防线。

1 深化“一案三制”建设,推动印发《大连市加强海上搜救工作实施方案》,修订《大连市海上搜救应急预案》和《大连市海上搜救表彰奖励办法》;

2 夯实“四级联动”应急工作体系,加强对已有搜救分中心的业务指导,推动长兴岛分中心尽快建成并投入使用;

3 坚持“防救结合”,强化渔业生产预警预防,积极推进在乡镇、村一级层面上建立和完善快速、高效的预防预警监控体系,做好涉渔类和人员类险情处置工作;

4 鼓励、引导和壮大海上搜救志愿者队伍建设,发动民间力量投入到新时代海上搜救工作并做好相应的鼓励和补偿;

5 加大北斗卫星通信技术的应用和推广,推广移动海上漂移模型、无人机搜寻等新技术、新装备运用到海上搜救应急工作当中。

弘扬海洋文化,大力培植蓝色国土理念。

作为口岸单位,大连海事局和大连航标处将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广泛宣传海洋文化,增强全民海洋意识,为海洋强国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社会共识、舆论环境、思想基础和精神动力。

1 继续开展“水上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大连海事局将视疫情情况,采用现场教学、网络视频教学等方式,向广大中小学生普及海洋知识,增强他们的水上安全意识和自救技能,“教会一个孩子,影响一个家庭,带动整个社会”;

2 继续巩固“世界海洋日”“中国航海日”等重要海洋宣传活动,传播宣讲海洋环境保护、海洋发展规划等涉海事宜,营造认识海洋、热爱海洋、关心航海和航运的社会氛围;

3 创新方式方法,大连航标处计划有序开放历史文物灯塔,结合海洋闲暇旅游产业发展,面向社会推出“航标+旅游”文化产品,推进航海科普、航标文化基地建设,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海洋精神文化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