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沿海地区建立海上搜救中心

发布日期:2013/1/30

从交通运输部了解到,目前,我国沿海1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沿边黑龙江省均建立了由省级人民政府领导任主任的海上搜救中心、长江干线也成立了水上搜救协调中心,保持24小时值守,随时处置海(水)上突发险情,我国海上搜救体系基本建成。

  近年来,交通运输部加强海事执法队伍建设,先后建造了3000吨级、1500吨级和60米、45米、35米级海事执法船近3000艘,基本形成了覆盖我国管辖海域的海事执法船队。为适应新时期海上安全管理和搜救工作的需要,海事部门开展了海上巡航和搜救一体化建设。

  2012年,各级海上搜救机构共接报、处置水上险情1954起,组织、协调船艇7316艘次、飞机352架次参加海上搜救行动,成功搜救海上遇险船舶1508艘、人员16392人,搜救成功率达9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