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根据国际海事组织对STCW公约的修订内容,发布了新的船员适任考试规则。新规明确:自2017年1月1日起,海船船员上船任职,必须持有符合“11规则”要求的适任证书和新版培训合格证。过渡期间,按“04规则”签发的适任证书仍可使用,但有效期不得超过2016年12月31日。
学院航海工程学院副院长韩开封介绍,在适任证书过渡期间,持有“04规则”要求的适任证书人员,只要通过“补差”培训考试,就可获得“11规则”要求的适任证书。“补差”培训分为驾驶专业、轮机专业人员两种。驾驶专业培训包括:驾驶台资源管理、电子海图、新技术、新法规等;轮机专业培训包括机舱资源管理、法规、新规则等。“上次换证时,有不少船员没有及时培训,临近证书过期时间才匆匆报名,导致后期的培训名额被抢爆。”“希望三副及以上高级船员安排好培训时间,在休假时完成换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