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三大利好政策帮助80家航运企业过冬
截至11月底,台州市水运运力突破300万载重吨,达到317.95万吨,与上年同比增16.27%。其中万吨级船舶126艘,占总运力的74.12%,船舶平均吨位达到4717载重吨,提早实现了“十二五”规划中的运力和平均吨位双突破。从全省情况来看,台州市航运业在全行业内的占比为五分之一,仅次于宁波、舟山,位列全省第三。但是,台州市80多家航运企业和国内诸多航运企业一样,已经进入“寒冬期”。
为了帮扶企业“过冬”,市政府日前出台文件,要求加大对航运业的扶持力度。
据介绍,自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以来,国内航运业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影响。据了解,在2003年、2004年,运十一个月就能赚回一条船,2008年前6个月每个月的分红可以达到6%,甚至更高。而现在,以秦皇岛——宁波航线为例,1.5万至2万载重吨的船每吨运价为34.1元,已与保本点基本接近。
为了帮扶台州市航运企业“过冬”,日前,台州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航运业健康平稳发展的通知》。一是金融机构要做好航运企业的贷款分类处置和风险化解工作;二是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三是拓宽融资渠道。
同时,落实航运业发展相关扶持政策,对于企业新建或新购(船龄5年以内)2万载重吨以上自有船舶,一次性给予财政补助。对于当年首次实现主营收入分别达到5000万元、1亿元、2亿元的航运企业,一次性分别补助10万元、20万元、30万元。
此外,通知中还对目前业内中小企业普遍面临的融资压力做出了相应的规定。要求各金融机构要充分考虑航运企业的可承受能力和生产经营状况,合理利率定价,适当延长还贷期限,主动让利企业。
对有市场、有需求、前景好、经营管理较规范,但出现暂时性困难的企业,要列出具体企业清单,提出具体帮扶措施,决不能简单抽资或压贷。
据了解,虽然目前整个航运业正经历寒冬,但台州市的航运企业依然有着资产负债率低、造船成本相对较低、民营航运企业机制灵活等优势,台州市航运企业依然有着发展潜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