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员证件】《海员证》办理程序

发布日期:2016/7/12
(一)年龄限制:年龄在18-60周岁之间;
(二)办理时间:10个工作日;
(三)办理机关:天津海事局;
(四)办理类型和所需材料:
初办
1.船员服务簿原件;
2.专业培训合格证原件;
3.护照或无犯罪证明原件;
4.二寸白底彩色照片2张;
5.身份证复印件1张;
6毕业证明或培训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一年以内的船员体格检查表原件(市级以上医院,部分地区有海事局指定医院);
8.海员证申请表;
9.办理海员证批件(任务批件及政审批件);
10.船员证件办理工作单。
签发/更新
1.旧证原件或海员证缴销单复印件;
2.旧证非本公司办理的,需提交原办证单位所签发的解除合同证明复印件(号码为A05的三年制海员证除外);
3.船员服务簿原件;
4.专业培训合格证原件;
5.护照或无犯罪证明原件;
6.适任证书复印件(G证除外);
7.二寸白底彩色照片2张;
8.身份证复印件1张;
9.海员证申请表;
10.办理海员证批件(任务批件及政审批件);
11..船员证件办理工作单。
丢失/污损补发(补发后新证有效期通常为18个月)
1.船员提交的丢失/污损经过说明(时间、地点、原因、证书号码及有效期限);
2.船员所在公司出具的丢失证明(一式两份,其中一份交海事局报备,经报备60天后放可办理新证)或污损证明;
3.被污损的海员证原件(仅限于污损补发)
4.船员服务簿原件;
5.专业培训合格证原件;
6.护照及无犯罪证明原件;
7.适任证书复印件(G证除外);
8.二寸白底彩色照片2张;
9.身份证复印件1张;
10.海员证申请表;
11.办理海员证批件(任务批件及政审批件);
12..船员证件办理工作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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