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对进口冻品冷箱实施100%查验

发布日期:2020/6/17

      6月14日上午,由天津新港海关召集集装箱公司、货场公司等,就内货为冻肉、冻鱼、冻虾、冷冻加工食品等的外贸进口冷箱,执行100%查验。

  具体要求如下:

  1.从2020年6月13日开始卸入码头的外贸进口冷藏箱,且内货为冻肉、冻虾、冻鱼、冻蔬菜水果、冷冻加工食品,海关要进行100%查验。

  2.对上述进行布控查验的冷藏箱,不论是提出码头查验还是在码头内查验后提离,在执行原有流程的基础上,都要凭海关出具的同时盖有放行一处和放行而出行章的纸质单据。

  3.原有的冷箱直提业务暂停,待此次100%查验结束后再恢复。(现有系统普通箱和冷藏箱进口船放直提的配额是混在一起的,会造成进口船放直提业务整体暂停)

  4.在码头内进行的查验,需要码头给予海关大力配合,从机力和人力上要进行保证。

  5.配合查验进行开箱取货的工作,要做好个人防护,佩戴一次性手套和口罩,手套使用后要集中销毁,避免交叉感染。

  6.现在为夏季,冷藏箱查验要快速,取货后要立即关闭箱门,防止内货受热升温,造成损失。

  7.正常情况下,海关与代理共同查验,同时进行铅封的更换;若代理不能来现场,则安排外理出具新的铅封,同时拍照留好证据。

  8.码头公司对因查验影响的制冷费增加要给予适当优惠。